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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夜校你不继续上了?”方黎问。
“不上了不上了,原来这个名额就是服装厂给我姐的,我姐要结婚,我妈怕浪费才让我来,我也没看过账本,再说,我姐结婚我家里还等着用钱,不能让人家看扁了不是。”
方黎礼貌地笑了笑,觉得丁浩洋这个人除了有点自来熟之外,其他的倒还行。
丁浩洋其实最近真挺发愁的,他现在借宿在他乐队朋友那儿,他们在天桥底下扯着嗓子唱了几个月,天天叫城管撵的跟狗似的,好不容易接到一个去夜总会唱歌的活儿,谈好了价钱,结果人家老板知道在前头唱歌的是个男的,死活不要了,谁去夜总会是来看男的?
可找女同学吧,一听是要去夜总会,没人愿意的,再说夜总会那么乱,丁浩洋也怕把人家好女孩给祸搅了,可眼前见倒手的工作没了,把丁浩洋愁坏了,昨晚才和哥们儿们喝了那么多酒,借酒消愁。
丁浩洋叹了口气,继续打包床褥铺盖,方黎见他一时半会还要收拾,刚想把怀里的吉他放回去,可摸了一下,心里一动,手指轻轻地像丁浩洋刚才教他的那样放在了琴弦上,试着拨动起来。
从前念高中时他最喜欢的就是音乐课,只是乡下老师不懂乐理,只翻来覆去的教唱那几首歌就下课了,听说这学期会派下来一个城里的音乐老师,可惜他没等到,家里就出事了。
方黎尝试拨弄琴弦,他不懂乐谱,不懂和弦,更不懂什么曲调,但刚才丁浩洋弹的时候,他能听出几个音调之间细微的差别,组合的不同,他试着去复原。
丁浩洋在上铺收拾着,不一会,他听到下头传来一个生涩的前奏。
虽然有些音不准,但调调是对的,他往下一瞧,见方黎抱着吉他,在轻轻地哼。
“我操,刚才是你弹出来的?”
丁浩洋很惊讶,虽然他刚刚弹奏的前奏曲调简单,但很少有人没接触过吉他,就能把旋律三五不差的复刻出来的。
方黎也就好奇了一会,他还有书要看,他取下了吉他:“还挺有意思的,谢了啊。”
丁浩洋看着方黎又拿起了书,问:“你多大了啊?”
“十九。”
丁浩洋问他:“你喜欢吉他不?我看你还挺有乐感的,反正夜校白天也不上课,要不你白天来跟我们学学?我们是临时拼的乐队,大家都有事,有时候人老不全,你要是来了,我们一起接活一块分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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