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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余墨偶谈》:何香伯为京县县令时,一天,他外出巡视。
一只喜鹊跟着他的轿子叽叽喳喳叫个不停。香伯让轿夫停下,他走下轿子,指着喜鹊说:“你要是有什么冤枉,可在前面飞,我当为你申冤。”说来也怪,那喜鹊还真的到他的轿子前飞,香伯让轿夫随着喜鹊走。来到郊外的一座新坟旁,喜鹊停在那儿喧噪不停。香伯派人去把土地的主人找了来,问那新坟是怎么回事。主人说:“那坟是刚建成的,埋葬的是亡父,没什么其他的事。”香伯叫他把情况写下来,邑绅也命令他写个书面材料作为凭证。随后,找来个当地人,让他打开棺材,一查,也的确没什么异样的东西。香伯总觉得不大对头,就独自走下墓穴,绕着灵柩走了一圈。走着走着,感到一个角落土松,便急忙喊人来挖,竟掘出一具女尸。众人大惊,遂严厉盘问营建墓穴的人,其人见隐瞒不住,就从实交代。原来挖墓穴的时候,干活的人见一位妇人从旁边走过,便起了歹心,大家把她轮奸了,又将她杀死灭口。因怕事情泄露,就将尸体掩埋在这里。
于是,香伯下令把这些人都抓了起来,处以极刑。人们听说后,都称赞他办案神明。他的友人祝香舲还作了一篇《神鹊行》赋,来记载这件事。
不婿汝子将奈何
《宋史·朱寿昌传》:寿昌在阆州作知州时,曾处理过这样一桩棘手的案件:阆州有个富户叫雍子良,他自恃财多势众,横行不法。他屡屡杀人,但每次都依靠财势而逃脱法网。当寿昌来作知州时,他又杀了人。杀人后,他便贿赂一个村民来替他伏罪。定案后,寿昌觉得春中有诈,就提审了那个囚犯,对他说:“我听说雍子良给了你十万钱,答应娶你的女儿为儿媳,还说让你的儿子作他的女婿,因而请你替他偿命,有这回事吗?”囚犯听了寿昌的问话,显得很不安。寿昌又开导他说:“你就要死了,如果你死了,雍子良让你的女儿作婢女,说那十万钱是你借他的债,又不招你的儿子为他的女婿,那你将怎么办?”囚犯顿时醒悟,捂着脸痛哭道:“差不点误为他人死去。”于是交代出实情。寿昌立即派人逮捕了雍子良,将他正法。州里百姓都称赞寿昌办案神明。四川的人们至今还传诵着这件事。
银钏狱
《余墨偶谈续集》:《石琴诗钞》是宜宾李香雪都转运使所著。香雪以名进士,调楚北为官,他在戎马仓皇之际,枕戈磨盾之时,仍咏诗作词。在他的诗集中,有几篇新乐府诗,写得激越苍凉,尤有益于教化。他曾作《银钏狱》一诗,诗前有序,序中说:枣一陽一有一富户姓吴,家中有个女儿十七岁。吴女自幼与史家儿子订了婚。史子长大后成了无赖,被父母驱出家门。
吴女父母可怜他,送给他一些衣服御寒,而吴女又摘下一对银手镯子包在送给他的衣服里。她的父母不知道,而她的未婚夫更是不知。史子拿了衣服,就送到当铺去典当。当铺老板怀疑他是偷来的,就报了官。承办官吏以为他真是强贼,不加细问,就把他打死了。第二天,吴女听到噩耗,痛哭失声,遂上吊自荆此事发生于清咸丰二年(公元年)。迄今为止,枣一陽一官换了一茬又一茬,可是吴女的贞烈行为一直没能受到表彰,枣一陽一的百姓每当谈起此事,常有流泪的。香雪同情她的遭遇,特作《银钏狱》,来记述这件事。诗云:郎无行,妾薄命,父母诫郎郎不应,妾身未嫁泪流荆堂前父母赠郎衣,暗脱银钏为衣媵。
妾心苦,郎性痴,
钏藏衣中郎不知。
以衣质库库疑之,
官恶盗贼,不容置辞
血肉狼藉千杖施,
不愁打折鸳鸯枝。
郎尸僵,妾眉锁,
父母慰儿儿计果。
我不杀伯仁,
伯仁死由我。
断送梁间花一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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