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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苏晚,打从十七岁那年在小园子里偶然撞见何九华说相声,就一头栽进了这份长达七年的喜欢里。
那年高考结束,张云雷的妹妹张念初拉着我去德云社听相声,说要给我这个苦读三年的准大学生“松松弦”。念初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,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交情,她哥张云雷那会儿还没火到如今“辫儿哥”的程度,但小园子里已经座无虚席,满是攒动的人头和此起彼伏的叫好声。我跟着念初挤在第三排的小凳子上,手里攥着她塞给我的瓜子,指尖都透着紧张——倒不是怕挤,是被园子里那股热热闹闹的烟火气给烘的,连空气里都飘着瓜子香、茶水香,还有台上演员大褂的皂角味。
刚坐定,开场锣声一响,两个穿藏蓝色大褂的男人就走上了台。左边那个眉眼带笑,嘴皮子溜得像上了发条;右边那个个子高挑,眉眼清俊,说话时语速不快不慢,吐字清晰得像珠落玉盘,一开口就把全场的注意力都吸了过去。
“那是尚九熙和何九华,”念初凑在我耳边小声说,“我哥师兄弟,九华哥人挺好的,就是有时候有点‘臭屁’,爱穿潮牌,上次我哥说他穿得跟彩虹似的,被他怼了半天。”
我没听清念初后面说什么,眼睛死死黏在何九华身上。那天他们说的是《论捧逗》,尚九熙逗哏,何九华捧哏,俩人互怼起来妙语连珠,尤其是何九华那句“你这脑子跟进了水似的,还得是开水,不然泡不开你那榆木疙瘩”,逗得全场哄堂大笑。我也跟着笑,笑着笑着就愣住了——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弯成好看的弧度,眼底像盛着星光,连带着说话时微微上扬的嘴角,都透着股让人挪不开眼的温柔。明明是损人的话,从他嘴里说出来,竟带着点无可奈何的宠溺。
“看傻了?”念初用胳膊肘碰了碰我,“苏晚,你这眼神都快粘九华哥身上了。”
我脸一红,慌忙低下头嗑瓜子,假装漫不经心地问:“他……他说相声真好。”
“喜欢啊?”念初挑眉,笑得一脸狡黠,“回头我让我哥介绍你们认识,多大点事儿。”
“别别别!”我连忙摆手,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,“我就是随便说说,我就是个普通粉丝,别打扰人家。”
那会儿的我,怎么也不敢想,自己会有一天真的站在何九华面前,和他笑着打招呼。我只是觉得,这样远远看着他就好,看着他在台上发光发热,看着他被观众喜欢,就足够了。
那之后,我成了何九华的死忠粉。他的每一场演出,只要时间能凑上,我必定到场,哪怕是周末早起赶最早的地铁去小园子占座;他的相声片段,我能倒背如流,手机里存满了他的演出视频,睡前不听一段就睡不着;他喜欢的潮牌,他爱喝的冰美式,他偶尔在采访里提起的小众乐队,我都悄悄记在笔记本上,像珍藏什么宝贝似的。念初知道我的心思,时不时会跟我念叨几句何九华的近况,“今天九华哥被师哥砸挂了,说他熬大夜写段子,黑眼圈重得能当眼影”“九华哥最近在健身,说要练出八块腹肌上台亮亮相”,每次听到这些,我都觉得自己离他又近了一点,哪怕只是遥远的一点。
七年时间,足够让一个青涩的高中生长成职场新人,也足够让何九华从德云社的“小角儿”变成万众瞩目的相声演员。这七年里,我看着他换搭档,从和尚九熙的“断头台与监斩官”,到后来和秦霄贤组成新搭档,一路磕磕绊绊,却始终在往前走;看着他开第一场个人专场,在台上鞠躬时眼里的泪光;看着他被网络舆论困扰,却依然在台上笑着说“谢谢大家的支持”。而我,从一个懵懂的大学生,变成了一家广告公司的策划,每天朝九晚五,唯一不变的,是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欢。我从来没敢跟任何人说过这份喜欢有多深,怕被人笑话是痴心妄想,也怕这份纯粹的喜欢被染上世俗的颜色。
真正和何九华相识,是在念初的二十五岁生日宴上。
那天念初请了不少朋友,也喊了她哥和几个关系好的师兄弟。我到的时候,包间里已经闹哄哄的,张云雷正被一群人围着起哄,杨九郎在旁边搭腔,俩人一唱一和,把气氛烘托得热热闹闹。张云雷穿了件灰色的休闲西装,比台上看着更温和些,看见我进来,笑着招手:“苏晚来了?快坐,就等你了。”
我刚找了个角落坐下,就看见念初拉着一个人走了过来。那人穿了件简单的白色T恤,牛仔裤,头发打理得干净利落,正是我喜欢了七年的何九华。
“苏晚!给你介绍一下,”念初笑得一脸灿烂,“这就是何九华,九华哥;九华哥,这是我最好的闺蜜,苏晚。”
我抬头的瞬间,心脏几乎要跳出嗓子眼。何九华就站在我面前,比舞台上看起来更清瘦一些,皮肤很白,眉眼间的温柔比镜头里更真切。他冲我笑了笑,伸出手:“你好,苏晚,经常听念初提起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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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手很暖,指尖带着一点薄茧,触碰到我指尖的那一刻,我像触电似的缩了回来,脸颊烫得能煎鸡蛋。“九……九华哥,你好,我是苏晚,我特别喜欢看你说相声。”我紧张得语无伦次,连声音都在发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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