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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深吸一口气,牵着它沿着小道往前走。
五分钟后,我清晰的认知到这个点真的不会有人出现之后,心中积压起来的紧张情绪彻底消失,忽而转变为一种另类到无与伦比的畅快刺激。
这和单纯在暗处显摆时的感受不一样。
这比普通的虚荣感更让我痛快淋漓身心愉悦。
我将一个只能生活在黑暗中的怪物拐到了光下,轻而易举打破了世间单调死板的规则,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叫人亢奋?
我停下脚步,望向马路对面。
对面是小区居民最常来的菜市场,每天人来人往摩肩擦踵,门口的地面上有不知名的黑水横流淌过,其间夹杂着零星腐烂的瓜果菜叶,混合着无数道脚印被踩进泥水里,脏污不堪。
空气里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味,分明是这样的环境,偏偏是白日里人最多的地方。
我忽然来了兴致,抬手勾住它的脖子让它低下头,随后一口亲了上去。
它不会反抗,任我为非作歹。
路灯刺眼,我仰着脑袋,眼睛快要被头顶上的那颗灯泡晃得睁不开。正巧身后有一棵树,便扯住它的领子,拉着他一步一步后退,背部挨靠在树干上我才不再使力。
路灯被繁密的树叶遮了大半,破碎的斑驳光影洒在我和它的身上,它眼眶里的眼珠在这种光景环境下似乎比往日更亮了些,也愈发漂亮夺人心魄。
真是个勾人怪物。
我反手扣住它的后脑往下压来,和它亲的更深。
往后每一天经过这里,在往来人潮拥挤中,我就都能想到今天在这里、在这棵树下和它做的事情。
这美妙的滋味真是叫人欲罢不能,不是吗。
忽然,我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咕噜咕噜的轮子声音,有人来了!
惊惶扭头看去,对面马路走来一个中年男人,推着满满当当装满了菜的小推车,估计是这里的商贩赶早市。
他直直往菜市场门口的方向走,我松了口气,看样子他并不会过来马路对面。我现在不能动,要是现在就拉着人偶走,准被这人看见。
想了想,我扯了下人偶的胳膊让它往树下站了点,借靠树干的遮挡,正好能隐藏住我和它的大半身体,只要对面那个男人不仔细看,就不会发现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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